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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银贵金属代理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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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简称“青贵所”)是经青岛市政府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经青岛市政府依法批准【青政办字〔2013〕49号】合法的省级交易场所,相关审批、检查验收和批准的文件手续完善。青贵所设立在美丽开放的青岛保税港区,主要为贵金属交易和产业服务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和结算管理服务,注册资本三千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贵金属现货的销售、贸易及其相关配套服务。青贵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等,以银行对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利用现货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交易。青贵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秉承“公开、公正、公平;专业、诚信、共赢”的原则,以“立足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一方面切实服务产业链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为中国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资产配置工具。青贵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经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创新推出新的交易模式、交易印花税试点、华银宝计息服务等,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品牌影响力已进入国内前十,年度财税贡献已进入国内同行业前五强。青贵所的设立是国内贵金属现货交易市场的重要创新实践之一,是对我国贵金属现货市场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和引导贵金属现货市场的发展,逐步把握我国在国际贵金属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青贵所设立的政策背景和支持一、《国务院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1〕5号)中就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第五条意见就是加快各类市场建设,搭建金融发展平台。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中优先条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中提到要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探索研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三、经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十一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大力发展多功能财富管理市场,依法合规探索设立贵金属交易市场。
  • 联 系 人:邓小姐
  • 职 位:
  • 联 系 电 话:-
  • 移 动 电 话:yi-ba-9si-ba-yi-9yi-wu-6er-
  • 公 司 地 址:广州运营中心
  • 邮 政 编 码:266000
  • 本 站 编 号:20141139195_24454
  • 企 业 性 质:个体经营 - 生产型,服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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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信指数:98 ;发展指数: 92 ;口碑指数: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