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QS认证服务中心
荟萃网库www.hc23.com
浏览次数:564次
当前浏览网址:/card-2206568.shtml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与原有的英文缩写QS(quality safety
质量安全),表达意思有所不同。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200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9号)颁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原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
联 系 人:郝惠贤 先生
职 位:认证部 部长
联 系 电 话:86 0311 83991828
移 动 电 话:yi-wu-63yi-yi-66ba-ba-ba-
公 司 地 址:中国 河北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75号河北省技术监督局
邮 政 编 码:050051
本 站 编 号:201431964156_3994
企 业 性 质:国有企业 - 商业服务
网友评论:
指数评定: